
看著「渾變交流展」和「超時空要塞」的年輕藝術家,以多媒體形式反映社會議題,藉由作品來記錄當下世代的變遷;「弱繪畫」運用平面創作來訴說內心世界
玉時,你是否看見自己的作品也在關渡美術館內,引起討論及關注? 現在,不管你是單打獨鬥闖蕩進藝術圈,還是打算三五成群轟動美術館,即日起到四月二十二日止,關渡美術館2011申請展再次開放徵件,等候你天馬行空的放肆奇想!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
申請展辦法
一、宗旨:
基於本館致力於專業的展覽策劃,故積極廣納、橫跨各世代界域,鼓勵多元化創作面向的優秀藝術創作者,藉以強化校內、校外之藝術交流,共同為臺灣當代藝術締造新境、開創願景。
二、申請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策展之個人或團體,本國籍或外籍均可。
三、申請時間:
1.申請日期:100年3月23日至100年4月22日截止(郵戳為憑),審查結果於
5月底前公佈及通知 。
2.展出日期及空間由本館視展出內容及需求排定之。
四、展出空間: 提供本館1F展覽室作為申請展場地(展出空間由本館依展覽內容調整)。
五、展出內容:
申請展覽之主題、內容、媒材及展出方式不拘,以具有原創性及特色之申請者優先考量。
六、申請文件:
1. 填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 申請展覽計畫書」。
2. 申請作品之文字與圖片資料均需以數位化資料送審(文字資料請以windows office系統word檔;圖片資料請以jpg檔或tif檔儲存,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佳;影片檔請以Mpeg, Avi, Mov或DVD Video / NTSC 光碟送審)。
3.所有申請文件及參考資料必須在申請截止日前郵寄至關渡美術館展覽組。以郵
戳日為限,逾期申請資料及電子郵件申請將不受理。申請資料將不退還。
七、審查:
1.由本館「申請展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2.審查結果由本館發函通知並公佈於本館網頁。
八、檔期安排:
1. 申請通過者由本館依據展覽性質,並參酌展出人之需求或意願安排展覽檔期及
展出空間。
2. 展覽檔期以六至八星期為原則。
3. 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三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並拒絕其二年內之展覽申請案。
九、權利與義務:
1. 本館負責海報與邀請卡之設計印製與發送。
2. 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維護,並於展出作品運抵本館之日起,為展出作品作一定
額度保險。
3. 本館提供佈展與卸展之基本人力協助。
4. 申請人自行負責展出作品裝裱、攝影、包裝、來回運輸及運輸保險之相關事宜
及費用。
5. 申請人需於展期結束之日起五日內,負責完成卸展並將展出作品運離本館。
6. 為研究推廣及教育所需,展出者提供之文字資料與作品圖像,本館得無償使用
於相關出版品、衍生性紀念物及網頁。
7. 申請人請務必遵守本館展出空間之相關規定。
8. 以上所有權利與義務之條文,若有未盡事宜,得視需要由雙方協議修正之。
十、聯絡及收件地點: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
展覽組 王德瑜
地址:112臺北市112北投區學園路1號
電話:02-2896-1000#2412
E-Mail:kdmofa.tnua@gmail.com
十一、本辦法經館務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欲知詳情請進網站